| 广州停车位配建拟新指标 小区每200平米配1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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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s.house.sina.com.cn 2007-09-14 17:41 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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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旧的停车位配建规划已不能适应全市小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近日市规划局完成了《广州市停车配建指标实施检讨》,对全市停车位的配备拟定了新的指标,该指标体系从昨日起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新的指标规定,广州的住宅区内每2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个停车位。 背景 小车保有量激增旧指标不合时宜 据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广州市小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面临的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广州现行的建设项目配建小汽车停车位指标在试行过程中暴露了不少问题,比如住宅停车配建指标偏低,停车管理区过于复杂,部分指标的可操作性较小等。 为此,市规划局考虑到未来10—15年仍然是广州市小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期,以及2007年1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全面“禁摩”的影响,制定了《广州市停车配建指标实施检讨》,对原有指标进行修改。 新的停车配建指标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停车配建标准。经有关部门的分析预测,实施新的配建指标后,以广州市2006年实际规划验收的停车位数量为基础,综合考虑全市房屋建筑竣工面积的年平均增长趋势和建筑物停车配建按新指标实施的两项主要因素,预计未来三年六区建筑物新增配建停车泊位数超过10万个。 据了解,老城区由于新建建筑规模较小,配建停车位数量有限,广州还将发展路边停车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措施共同解决老城区停车问题,使中心六区三年内共增加停车泊位15万个。 新规划亮点逐个看 划分A、B两区配建指标不同 据悉,此次制定的新停车配建指标适用对象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和城市公园、主题公园、风景区、文物古迹游览场所,但不含社会公共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根据广州市规划控制区,新的指标适用地域为广州市辖十区,即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番禺区、花都区和南沙区。 据了解,新指标与现行指标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现行指标按照建筑的密度将全市分为一至四区,每个区域都有不同的车位规划。而新的规划则只将广州分为A、B两区,无论建筑密度的大小如何,只要在同一区域内,则按照同样的标准来配备停车位。 A区范围为广园路以南、华南路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与新窖南路以北的地区以及芳村大道的如意坊大桥至鹤洞大桥段以东地区和黄埔区的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城市副中心地区,番禺区中心城区中区,即市桥街东、西环路及市桥水道的围合区域,花都区新华镇老城区,即京广铁路以东,松园以南,茶元南路、体育路、天贵路以西,新街河以北的地区(即城市规划密度1区);B区范围为除A区以外的规划建设地区(即城市规划密度2区)。 A区指标分别规定了上限与下限,B区指标除少数幅度值(配建指标范围)外,均为配建指标下限。一般来说,B区的配建车位指标会超过A区。 住宅及办公建筑停车位面积大增 与旧的指标相比,新指标的最大变化之一在于提高了住宅和商务办公建筑的停车配建指标,住宅建筑原停车配建指标为每80—120平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0.25—0.5个,现建议指标为每100平米配建停车位A区0.5—0.8个;B区0.7—1.0个。也就是说,按照新的标准,广州的住宅区内每2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个停车位。同时,指标还规定,广州的住宅区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超过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时,超出部分每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大型居住区应结合出入口分散布置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每处不宜超过10个泊位。 旧指标规定,商务办公建筑原配建指标为:每100平米建筑面积0.5—0.7个;而根据新的指标,每100平米建筑面积A区0.6—0.7个,B区1.0个。同时,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和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 停车场超过50泊位应设残疾人专用车位 新的指标还规定了展览馆、体育场馆、中小学等各类建筑停车位的配备指标。 根据新的标准,中学和小学内,每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A区)或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B区)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应设置1-3个学校巴士上落客车位,小学则应设置3-5个接送学生临时车位。新标准还规定,超过50个泊位的公共建筑配套停车场,按停车位总数的1%-2%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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