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最高补偿升到6500元/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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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s.house.sina.com.cn 2007-10-24 08:55 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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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细则 临迁安排 住宅:动迁3月内签合同可多获1500元/m2奖励金 住宅:临时安置补助每月18元/平方米 根据补偿安置方案,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承诺,从被拆迁人搬迁之日起至拆迁人提供安置房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在其临迁过渡期间,拆迁人提供两种临迁安置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其中,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住所的,拆迁人按每月18元/平方米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费的发放从被拆迁人交出被拆迁房屋起到通知交付安置新房2个月内止。 另外,不愿领取安置补助的,拆迁人将提供周转房供其临时居住使用。 此次拆迁对居民住宅的货币补偿采取“基本标准+奖励金”的方式。其基本标准如下:钢混结构住宅50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48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500元/平方米。 在此基础上,禅城区将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被拆迁户进行奖励。动迁3个月内签订合同者,每平方米奖励1500元,即被拆迁人最高可获6500元每平方米的住宅补偿。 在拆迁当事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拆迁人——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在30日内支付30%的补偿款,余款按拆迁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支付。 住宅产权置换禅城区提供了三片安置小区供被拆迁人选择。其中,东平河北岸佛山公园西侧地块和兆祥路南侧普君地块的新建安置小区,按面积1:1的比例进行调换。丝绸大街北侧地块安置小区,补偿比例为1:1.1,即被拆迁居民可用1平方米旧房换1.1平方米新房。 方案提出,在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按照“面积近似”原则选择安置房屋。凡在拆迁期限内签订拆迁合同的,以3个月为一个时间段,按每一时间段的顺序,由已经签订拆迁合同的住户优先选择房屋,选择的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安置房屋按套内面积结算,土地使用权性质按原拆迁房性质不变。按面积就近原则选择安置房屋,补偿面积不超过原面积5平方米的,按建筑成本结算;超过5平方米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商铺:租金损失每月最高补助600元/m2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商铺产权人,在临迁过渡期间,拆迁人为其提供租金损失补助费。补助费的发放从被拆迁人交出被拆迁房屋起到通知交付置换商铺2个月内止。 其中,仍然是祖庙路西侧临街商铺补助标准最高,其建设一街以南兴华商场以北段的首层临街商铺补助为600元,其他层商铺最低补助为40元。其他各路段商铺也根据地段、层次不同,租金补助各不相同。 另外,办公用房的临迁补助标准为30元/平方米,补助费的发放从被拆迁人交出被拆迁房屋起到通知交付置换房2个月内止。 商铺:不同地段补偿价格不同最高补偿7.13万元/m2 商铺不同地段、不同位置,补偿的基本价格也不同。其中,祖庙路西侧临街商铺的补偿价格最高,建设一街以南兴华商场以北祖庙路段的首层临街商铺补偿基本价格为62000元/平方米。而在基本价格的基础上,拆迁方将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被拆迁户进行奖励,从入户动迁开始计算,在前3个月内签订合同者,每平方米另奖基本价的15%,即最高可达7.13万元/m2补偿。 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的拆迁商铺,其面积的补偿按照等值置换的原则确定置换比例。补偿方式为:拆除首层商铺于新楼首层商铺补偿,拆除二层及二层以上商铺于新楼二层及以上商铺补偿。拆迁方将提供东平河北岸佛山公园西侧地块、兆祥路南侧普君地块、丝绸大街北侧地块和百花广场东侧地块等新建楼房供被拆迁人选择。 直管房、经租房、托管房租户会妥善安置 对要拆迁的办公用房,其货币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6000元。奖励办法与商铺相同。办公用房的产权调换在上述三个安置小区新建办公用房中按1:1的比例予以置换。 对房管部门管理的房产,直管房产权补偿由拆迁人以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形式补偿给产权人(房管部门),租户由房管部门妥善安置。经租房、托管房等的补偿安置与直管房相同。拆迁时由公证部门办理证据保全,房管部门代签房屋拆迁合同。 其他补偿:室内装修将作评估后再补偿 方案对房屋附属物、附着物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电话100元/部;网络100元/条;有线电视100元/路;管道煤气(燃气)1000元/户;空调迁移费:200元/台。拆除房屋附属设施,如天井、庭院、花园,可补偿50%面积,但总共补偿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属公共楼梯、走廊、通道的,不作补偿。 拆迁房屋内的围墙、临时建筑等,按残值补偿;水井按300元/口、树木参照市建筑工程造价站最新发布的价格标准予以补偿(以拆迁房屋围墙内为准)。 对于上次补偿安置方案初稿中没有提及的“室内装修补偿”一项,此次正式方案将其纳入了其中,方案规定,对拆除房屋超出基本装修的室内装修,将按照专业评估公司制定的评估标准予以补偿。 禅城区将对拆迁户发放住宅房屋搬家补助费。每户以户口簿记载人数为准,5人及5人以下的,搬家补助费600元;超过5人的为800元。 非住宅房屋搬迁的补助费,建筑面积在50m2以内、50m2~100m2、100m2~200m2、200m2以上的,分别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拆迁期限外搬迁或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不发搬家(迁)补助费。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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